各系部:
为规范我院学籍与学生管理工作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规定,根据《黑料网学生管理规定》(院字〔2021〕76号)文件规定的第四十二条学生(不含应征入伍者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予退学。
(一)一学年经补考累计有5门课程考核不合格的。
(叁)休学、保留学籍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。
(四)在一学年内缺课达到《黑料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规定条款的。
(六)请假未经批准或自行离校两周以上的。
(十)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追责的,或处于拘役的。
(十一)本人申请退学的。
根据2022-2023-2学期学籍清查情况,顾玲瑞等65名学生符合上述规定情况,经过班主任与学生沟通核实,学生同意学籍清退,并于2023年4月6日在院长办公会完成通报。
现将清退学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1日-4月13日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项公示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、单位名称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代云娟老师 联系电话:18786763755
联系地址:知行楼础401办公室。
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对顾玲瑞等65名学生进行清退学籍的处理。
附件:黑料网2022-2023-2学期需清退学籍学生名单
教务处
2023年4月11日